《实验技术与管理人员绩效考评办法》
发布时间: 2016-09-13 浏览次数: 96

为加强大型仪器平台管理,更好地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,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,确保仪器设备的有效运行,提高使用效率,现结合实际,本着客观、公平、可操作的原则制定本办法。

第一条 考评领导小组

室务会负责绩效考评工作,包括审定绩效考评办法、考评小组成员名单、考评指标、绩效补贴兑现方案等,评审绩效考核工作的公平性与合理性,处理解决绩效考评中遇到的重大问题。

第二条考评组织

由重点实验室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工作,拟定考评小组成员名单,原则上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、教师代表和研究生代表,报考评领导小组审批后组织实施。

第三条考评指标

1、实验技术能力(20分)。

2、仪器使用与培训指导效果(20分)。

3、服务态度(10分)。

4、工作量与收益(25分)。根据大型仪器平台管理系统记录、维修保养和日常工作安排,统计实验技术人员的工作量和收益。

5、日常维护保养与维修(15分)。爱护仪器设备,认真做好仪器设备、微机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,保证仪器设备能正常使用。出现故障或损坏的,要及时上报并联系维修人员。

6、仪器资料(10分)。整理完善的仪器说明书与操作规程上传大型仪器平台管理系统,完整记录仪器使用与维修保养。

注:第123项由考评小组负责,456项由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。

第四条考评程序

1、每学期末完成实验室技术与管理人员的绩效考评。

2、办公室提出考评小组名单(各研究团队老师和研究生代表),报领导小组批准后,组织会议,考评指标的123项。

3、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根据大型仪器平台管理系统记录等具体信息,考评指标的456项。

4、整理考评结果,报考评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,实验室内公示7天无异议后,作为上年度技术与管理人员的补贴依据。

第五条 考评补贴兑现方案

根据《作物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(山东农业大学)大型仪器设备有偿使用细则》第七条,收费的10-20%(具体数额根据细则计算)依据考评得分进行等比例分配。

第六条 本办法由实验室办公室负责解释,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作物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